近年来,彭山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眉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强化责任落实,有效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区未出现职业病群体性事件和群体上访案件。
该区安监局多次深入企业实地察看、座谈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专题调研,调研情况简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山区现有生产经营企业家(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其中,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家、非煤矿山企业家,其他生产经营企业家(分别涉及机械、化工、轻工、建材、医药、纺织、冶金、食品等行业)。
二、职业病危害及监管
职业病危害分布广、危害因素复杂,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乃至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多范围广,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工作。
针对职业病危害分布特点,该区多措并举,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切实遏制了职业病的蔓延。一是强化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执法检查,二是每年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科技“三下乡”、安全社区建设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
三、工作成效
彭山区安监局自年年底接管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以来,四年新申报职业危害因素企业共计家,检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共计家,组织职业健康从业人员体检共计人次,完善职业作健康规范化管理企业5家,“三同时”(含预评、控评、现状评价)四年共计家,监管执法人次,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家,责令限期整改家,责令停业整改6家,关闭非法生产企业2家。
四、存在的问题
1.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装备、技术支撑相对匮乏。
2.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从业人员防范意识不强。部分企业职业健康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相对淡薄。特别是一些小型私营企业,加工设备简陋,制度不全,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3.潜在职业病患者人数较多。目前,该区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约在人左右。
五、建议
1.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等法律法规,营造一个企业和劳动者共同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良好社会氛围。
2.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职业卫生自查自纠工作,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职业病防治应急演练。
3.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力量。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加强该区职业病防治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或调岗等方式充实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增强职业卫生监管力量。对危害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大,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企业,依法加大执法力度。
4.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检一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督促检查,从源头封堵职业病危害工作。
5.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即抓生产必须抓安全、抓业务必须抓安全、抓管理必须抓安全、抓安全必须抓职业卫生,切实落实部门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安监、卫生、人社、总工会等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该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上台阶。
6.经费保障。建议设立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资金,购置必要的职业病卫生防治监管专业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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