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张献忠沉银”被盗挖倒卖案告破,追回千件文物涉案金额3个亿
虎钮金印。
金锭。
彭山江口古镇,张献忠“江口沉银”的秘密就埋藏在这里。
陈羽啸 摄
作案用的潜水服。
破案历时两年,
专案民警先后辗转10多个省市追回文物千余件,
其中国家珍贵文物100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
涉案文物交易金额3亿元。
打掉盗掘文物团伙10个,
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
起诉犯罪嫌疑人70人。
2013年清明节的夜晚,月黑风高。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对面的岷江河道内,一个身着潜水服的男子下水了。在水下3米的一块石头上,他摸到一个硬坨坨,出水一看,是枚金老虎。
80万!通过中间人,有人当即愿出80万,收购这枚金老虎。男子有些犹豫,想再等等。
3天后,在同一位置,男子再次下水。这一次,他又摸到1枚金印。巧合的是,这枚金印刚好和金老虎相配。
男子捞出的这枚金印,叫“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铸造于1643年,是张献忠江口沉银的核心物证。随后,他以800万的价格,偷偷卖了出去。
10月14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眉山警方证实,经过眉山市、彭山区两级公安机关两年多的缜密侦查和连续奋战,公安 部 挂 牌 督 办 的“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成功告破,共追回文物千余件,涉案金额3亿元。其中国家珍贵文物100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8件。该案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文物案之一。
公安局长挂帅
摸出6团伙盗挖3团伙倒卖
2013年下半年,巡查人员发现彭山江口沉银个别区域有盗挖迹象,随后,公安、文管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加大保护区域的巡逻力度。
2014年初,彭山警方在日常工作中获取一条信息:江口镇岷江河道附近的部分村民,利用专业设备夜间潜入“江口沉银遗址”河道内,盗挖文物后卖给文物贩子,赚取暴利。
初步调查后,彭山警方于2014年5月1日成立了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对此案展开秘密调查,并由眉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辜永忠任专案组组长。
前期侦查工作是在极其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每名专案民警均作出承诺,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案情。专案组经过近一年的秘密侦查,梳理出了以盗掘“江口沉银遗址”文物为目标的6个盗掘团伙、3个倒卖团伙,总计40余名涉案人员,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涉案文物百余件,涉案金额过亿。
案情被逐级上报,先后被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确立为督办案件。
抽调212名民警
12小时内6个团伙骨干到案
2015年4月25日,眉山市公安机关抽调212名民警组成抓捕行动队,分成8个抓捕组,对已掌握的6个盗掘团伙骨干展开同步抓捕。
接到指令后,早已在云南省腾冲县蹲点布控的专案民警,在当地警方的支持下,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葛某实施了抓捕。
当天下午2时,在彭山城区一间会所包间里,几个人正在休闲品茗,第二抓捕组民警破门而入,将团伙骨干成员汪某、吴某擒获。与此同时,另外6个抓捕组分别在成都、眉山、彭山城区等地将团伙骨干成员逐一抓捕归案。
此次集中行动,12小时内到案31人,收缴作案工具241件,冻结资金1000余万,查封房产18处,扣押西王赏功币27个、银锭39个、各类钱币逾千枚、现金178万元、原始股票40万股、金银杂件逾百个,查扣涉案汽车14辆、潜水服30套、氧气瓶24个、金属探测仪6台。
辗转10多个省市
北京文物商人在青海落网
随着审讯工作的深入,专案组结合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迅速分线展开追赃工作。
专案组民警辗转北京、山西、浙江、西藏、青海、云南、辽宁、山东、内蒙古、重庆等10多个省区市,行程10余万公里,陆续追回西王赏功、金银锭、金册等一大批珍贵文物。
2015年8月初,专案组侦查人员发现,北京文物商人倪某,涉嫌大量交易“江口沉银遗址”内的被盗文物。警方立即派出工作组对倪某进行抓捕。因倪某早已闻风而逃,专案民警先后奔赴北京、黑龙江、西藏等地,终于在青海省将正在逃亡的倪某抓获。警方追回涉案文物22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3件,包括“长沙府天启元年五十两金锭”1枚(一级文物)、花鸟、龙纹金腰牌2个(二级文物)。
与此同时,专案组通过进一步审讯,摸排到汪某团伙曾盗挖到张献忠金印1枚,并以800万的价格卖给了一名文物商人。
四进四出西北
公司董事长交出文物102件
经进一步侦查,警方发现,该金老虎印几经转手后,流向了西北某省商人范某之手,范某系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专案组随即派出工作组到西北某省开展工作。
但据负责该案的主办侦查员罗阳回忆,由于范某拒不配合,“追宝“之路异常艰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5年10月,专案组与范某进行了正面接触,经过十余天的较量,范某承认与成都某商人有过文物交易,但否认与其有过金老虎印、金银册等涉及彭山的文物交易。
“通过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我们发现,范某涉嫌隐瞒事实。”罗阳说,根据多个涉案人员交代,均指向金印就在范某处。2015年11月30日,专案组再次前往西北,采取依法向范某口头和书面传唤等法律措施,对其施压。
2016年4月初,范某迫于压力,主动与专案组联系,表示愿意将其购买的文物上交公安机关。“4月21号,我们再次前往范某处,四进四出西北,最终成功从范某处收缴文物102件。”罗阳说,经鉴定,102件文物中,一级文物4件(其中“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为国宝级),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30件,一般文物53件。长达一年之久的漫漫追赃之路,至此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两年来,专案民警先后辗转10多个省市,打掉盗掘文物团伙10个,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起诉犯罪嫌疑人70人,追回文物千余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100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3亿余元。
2016年7月15日,国家文物局致函四川省人民政府,感谢全体参战人员在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中做出的贡献。同月,公安部五局也发出贺电,称“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多,缴获的涉案文物数量大、等级高、史料价值珍贵,为近年来少有,为古文化遗址保护发挥了关键作用。”
为盗挖水下宝物
曾专门学习潜水
10月14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彭山区公安局内,看到多辆涉案车辆,其中不乏宝马等豪车。“通过盗挖,他们一夜暴富,购置了豪车,大部分人在城里购买了房产和商铺,个别人存款超千万。”彭山警方介绍。
2005年4月20日上午,彭山县修建城市供水引水工程过程中,在江口镇岷江河老虎滩河床挖出了7枚银锭,经四川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明代银锭,属国家珍贵文物。自此,江口岷江河域有沉银的消息不胫而走。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江口发现银锭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和其他村民一样,使用铁锹、锄头等农具,在岷江河滩上掏挖、捡拾些价值不大的小铜钱、小银饼等。2013年初,受利益驱动,他们或以亲属关系、或以兴趣爱好、或以资源渠道等为纽带纠集在一起,从各种渠道学习掌握水下考古知识,购买潜水服、氧气瓶、铅块、金属探测仪和成分分析仪等专业水下考古工具,到潜水基地学习潜水技术。为了增加潜水时间和深度,以便盗挖到更多、更好的珍贵文物,个别盗挖团伙还拉拢了曾从事过潜水职业的人员,一起参与盗挖。
盗挖团伙成员之间,根据时间先后或势力大小等因素,对盗挖区域有明确的界线。为防止文管部门巡查人员发现,每次作案均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浅水区域就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扫滩\’,发现金属物品之后,直接进行挖掘。深水区域则通过潜入江底挨个‘打围\’,先将淤泥、河沙等杂物清除,再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探测并盗窃文物。”犯罪嫌疑人袁某透露,团伙成员之间有明确分工,有负责驾驶船只的,有负责潜水盗挖文物的,有负责给潜水员拉救生绳的,有负责后勤保障的(给氧气瓶充气、修补潜水服等)。盗得的文物一般由团伙头目负责出卖,文物脱手之后,由团伙头目按照参与人数进行分配。
张怀安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庆 摄影报道
新闻推荐
10月18日,在眉山市彭山区的一场农村土地经营项目推介活动上,3个位于江口沉银遗址附近的项目亮相。彭山在推介手册上宣称项目优势为“江口镇地处两江汇合处,有水运文化、江口沉银遗址、汉崖博物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