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长沙府天启元年伍拾两金锭。金册。涉案的潜水服。抓捕现场。
核心提示
“石龙对石虎,金银万万五,谁人识得破,买到成都府”。
张献忠千船沉银的传说一直为人津津乐道,而这首一直在彭山流传数百年的童谣,也成为无数人追寻张献忠财宝的“寻银诀”。据史料记载,明代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反明起义后,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8月9日占领成都,建立大西国,改元大顺。1647年7月,张献忠率部与明朝残将、川西地方将领杨展在彭山江口激战,溃不成军。张献忠和部分官兵逃回成都,而满载金银的船只多数被烧或因相互撞击,沉入江中。
张献忠究竟有多少身家?千船沉银究竟是民间传说还是确有其事?这个百年待解之谜,随着震惊世人的张献忠沉银盗掘案告破,露出真容。
10月14日,市公安局通报,经过眉山市、彭山区两级公安机关两年多的缜密侦查和连续奋战,公安部督办的“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成功告破。
两年来,专案组辗转10多个省市,打掉盗掘文物团伙10个,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起诉犯罪嫌疑人70人,追回文物千余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百余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3亿余元。
在追回的文物中,不乏张献忠时期的典型器物——西王赏功钱币(金、银、铜)、50两银锭、皇帝册封金银册、金腰牌等。
发现
警方深挖线索 牵出张献忠宝藏大案
“在2005年4月,彭山区修建城市供水引水工程过程中,在江口镇岷江河老虎滩河床挖出了7枚银锭,经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明代银锭,属国家珍贵文物。”彭山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吴天文说,自此后,江口岷江河域有沉银的消息不胫而走,引来群众捡拾,彭山公安和文物管理部门对此进行了密切关注。而为加强对该河域中文物的保护和巡查力度,2010年10月,该河域被确立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江口沉银遗址”,文物管理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守护。
2013年下半年,巡查人员发现个别区域有盗挖迹象,文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通报,但未能获取有效线索。随后,公安、文管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加大保护区域巡逻力度。
2014年初,彭山警方在日常工作中获取了一条信息,江口镇岷江河道附近的部分村民,利用专业设备夜间潜入“江口沉银遗址”河道区域内,盗挖文物后卖给文物贩子,高价倒卖到外地赚取暴利。
公安、文管部门迅速组成联合巡查组,加大巡逻力度。市公安局也迅速组成了“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专案组。
“前期,就连家人、无关同事都不得透露案情。”专案组民警表示,经过一年秘密侦查,警方梳理出以沉银遗址文物为目标的6个盗掘团伙、3个倒卖团伙,涉案人员40余名,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
2015年4月收网时机成熟。4月25日,市212名民警组成的抓捕行动队,分成8个组,在云南、四川等多地对6个盗掘团伙骨干展开同步抓捕。此次行动12小时内到案31人,扣押“西王赏功”钱币27个、银锭39个、各类钱币逾千枚、其余金银杂件逾百个,还扣押大量涉案汽车、潜水服、氧气瓶、金属探测仪等。
盗掘
三对父子齐上阵 一家五口分“股份”
根据警方调查,盗掘张献忠沉银案涉及多个团伙。表面上看,盗掘团伙安守各自区域,实际上团伙内部也充斥着尔虞我诈。为了不被算计,有不少父子和翁婿等组团盗掘,其中至少三对父子组团盗掘。
今年52岁的徐某某是彭山本地人,他和王某等4人组建了盗掘团伙。王某等人觉得既不能下水又不会开船的徐某某在团伙中一无是处,挖宝时开始有意避开他,背着他在江里挖宝。争吵之后,徐某某和王某等人分道扬镳。
不甘心的徐某某叫上了自己的儿子徐某一起去成都学习潜水,并购买了潜水设备,之后,徐某某父子和另外两人又组成了一个团伙。徐某某父子轮流下水。
徐某某表示,让其子加入挖宝是因为儿子没有工作,轮流下水是因为人手不够。而同样从事过盗挖的小余则表示,那是因为徐某某对别人不信任,所以和儿子轮流下水。
除了徐某某父子,记者发现,在抓捕的多名犯罪嫌疑人中,至少还有两对这样的父子组合。
汪山的家,正是在江口镇双江村,几间低矮的青瓦房,距离江口沉银遗址直线距离不过500米。许多晚上,他在家就能看见江面上正在盗掘的船只,时间一长,他就忍不住动了心。一开始,他的盗掘团伙里只有自己和两名妻弟刘异、刘同。
起初,汪山和刘异、刘同各投了3万元左右。几天后,团队里又加入了刘异、刘同的儿子小刘、刘某两人。虽然干的是违法勾当,但几人竟将盗宝当成了正儿八经的“生意”:刘异、刘同兄弟两家4人,占四股,汪山等人占剩下的“股份”。
为了挖宝,各“股东”根据占股比例投资购买了氧气瓶、潜水衣等。在盗挖过程中,除了年过六旬的汪山,几人轮流下水,团伙先后挖到西王赏功钱币、碎银和银锭等物品,全部卖给了他人,每人分了7万余元。
“祖辈们老老实实,一辈子安分守己,如今我们一家五口却都干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咋对得起祖先。”如今,汪山和两个妻弟都悔恨不已。
追赃
四进四出西北 追回上千件文物
追赃,决定了案件办理的成败。流失文物能不能及时追回,关系着案件定性和对犯罪团伙的进一步处理。
2015年8月初,专案组发现北京文物商人李某涉嫌大量交易沉银相关文物。专案民警5天内奔赴北京、黑龙江、西藏等地,终于将李某抓获,追回涉案文物22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3件,包括“长沙府天启元年五十两金锭”1枚(一级文物)、花鸟、龙纹金腰牌2个(二级文物)。
此外,在掌握到郑红枫团伙在2013年清明节前后曾盗挖到1枚“金老虎”印的线索后,专案组加大调查最终掌握到,这枚“金老虎”印以近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后经转手又流向了西北某省某公司董事长鲜某某。
随后,专案组民警先后“四进四出”西北某省,开展了大量工作。2016年4月初,鲜某某迫于压力主动与专案组联系,专案组从鲜某某处收缴文物102件。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4件(其中“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为国宝级),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30件,一般文物53件。
“据统计,两年多来,眉山市警方共打掉盗掘文物团伙10个,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追回文物千余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100余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3亿余元。”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追回文物当中,最为珍贵的是“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和“长沙府天启元年伍拾两金锭”,这两件文物均为国宝级的一级文物。“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铸造于1643年农历11月,是张献忠沉船文物中的核心文物,对考证沉船文物性质极为关键。
(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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