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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关于深化“三大工程”实施“五大行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眉山的决定 (2016年9月23日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来源:眉山日报 2016-10-08 00:00   https://www.yybnet.net/

抓住一次机遇,实现一次跨越;失去一次机遇,落伍一个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共眉山市委三届二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眉山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推进绿色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

(一)重大意义。绿色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市委历来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市三次党代会以来,把“环境兴市”作为四大发展战略之一,统筹推进“全域产业化、全域生态化、全域景区化”,强力实施“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三大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8%,比全国高26.5个百分点;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80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8%,是全国占比的3倍以上;建成各类公园118个,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一座“现代工业新城、历史文化名城、生活品质之城”正逐步由蓝图变为现实。

但是,也要清醒认识到,眉山地处成都平原城市群下风下水,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除了这些客观因素外,目前制约眉山绿色发展的最大症结还在于:一是思想观念有误。部分干部绿色发展理念缺失,把发展与绿色相对立,没有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二是把落后当先进,盲目跟风、简单模仿。三是缺乏科学系统规划。缺乏“一张蓝图绘彻底,一张蓝图干到底”的系统思维、科学规划,把规划当“图画”,有规划不执行,只开发不保护,边建设边破坏。四是产业结构不优。部分产业结构层次低,能耗水平高,排污强度大,部分企业管理水平落后,创新能力不足,与市场消费需求、绿色产业发展方向不符。五是基础投入不够。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特别是生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尤显不足。

(二)基本要求。绿色发展是眉山的最大优势、最大潜力、最好机遇。全市上下要以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定绿色发展方向不动摇,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眉山。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环境,绝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牢固树立“不砍一棵树、不占一寸水、不污染一分地”的理念,始终把好“绿色关口”,绝不触碰生态红线,绝不牺牲环境搞发展,绝不欠环境账。

——坚持专注定力、筑牢优势,绝不走“边建设边破坏”的弯路。要持之以恒推进“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三大工程建设,定期开展规划“回头看”、发展“回头看”、保护“回头看”,切实保护来之不易的绿色成果,对乱修房子砍树子、乱上项目摆摊子、遇到问题绕弯子的干部坚决不用,严肃问责。

——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绝不走“把落后当先进”的死路。要注重把创新驱动与绿色发展有机结合,以绿色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落后的项目再大也不引进,污染的企业再大也要关停,用短期的“减”,换长期的“增”,真正实现经济绿色化。

——坚持民生为大、共建共享,绝不走“重面子轻里子”的错路。要着眼增强群众绿色获得感、生活舒适感,推进绿化进城区、进社区、进园区,形成绿色发展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社会新风尚。

二、纵深推进“三大工程”,全面厚植生态优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保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定力,持之以恒推进“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三大工程建设,久久为功厚植绿色生态,为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优势。

(一)持续深化“绿海明珠”建设。不砍每一棵树。坚持“林区景区化、基地公园化、资源品牌化”,实施规划建绿、见缝插绿、集中补绿,加快建设森林城市。推广岷东新区征地拆迁“残值补偿”做法,对可利用树木圈定拍照禁止砍伐,征地拆迁先征树,项目建设先绿化。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编制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全市树种种植技术导则,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深入实施沿路沿江“绿带工程”,沿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建设多色谱林业景观带;建设岷江水上绿色走廊和库区环湖绿化景观。深入实施城市“绿肺工程”,全市全民总动员,开展“小区增绿、阳台添绿、屋顶添绿、生态围栏、庭院植树、水岸绿化”六项活动,完善城市“绿色细胞”;深入实施“集镇拥翠”工程、“百村绿色家园”工程,构建以森林为主体,乔、灌、草、花相结合的城乡绿化新形态。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实现与城镇化率同步提升,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联合国人居环境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团市委、市妇联等)

(二)持续深化“千湖之城”建设。珍惜每一滴水。坚持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三位一体”,大力实施增水、活水、见水、碧水、甜水“五水”工程,保护湿地,涵养水源。按照“东坡大湿地,天府蓝宝石”定位,规划建设1000平方公里大东坡湿地,形成“峨眉、瓦屋看山,东坡湿地玩水”的“一湖两山”格局。加快推进长征渠、“引大青济岷”前期工作和岷江航电建设。强力推进穆家沟、龙池寺、喜鹊寺、观音崖、复兴水库等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疏通城市内江河湖渠等毛细血管,建设一批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微湿地,增强调蓄、净水功能,让城市会“呼吸”。按行政区域划定湿地保有底限,全域农村因地制宜实施“万千湿地”工程。支持青神县创建全省水生态文明示范县。到2020年,全市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100平方公里,达到68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占市域面积比重提升至9.5%。(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三)持续深化“百园之市”建设。坚持“随坡就势不挖山、顺其自然不填塘、依树造景不毁林”,加快建设百园城市。实施《眉山市百园规划》,重点建设东坡城市湿地公园二期、中心城区“东南西北”四湖、滨江公园、水岸花堤、国际竹艺城景观公园等城市公园。尊重群众生活需要,突破“广场+绿地+健身器材”传统建设模式,巧借边角闲置地块和街头路边绿地,建设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的社区体育、法治、文化、生态公园。探索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场地、自我开展活动、自我维持秩序”的自治管理模式。到2020年,全市公园总量达到160个以上,眉山城市建成区实现公园服务范围全覆盖,各县城建成公园5个以上,各乡镇建成公园(含广场)1个以上,实现“一镇一园”。(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

三、统筹实施“五大行动”,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推进绿色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让美丽与发展同行,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一)实施绿色城乡建设行动

1.构建绿色发展空间布局。完善市域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一心两翼三带”的全市区域发展空间布局。顺应互联网时代下组团化、田园化、生态化的城市发展特征,以中心城区为中心,以东坡区、彭山区为双核,以青龙牧马、视高清水、黑龙滩、龙正复盛等重点镇为组团,形成“一城双核多组团”百万人口大城市。进一步优化市域城镇体系,加速全域城市组团发展。各组团之间功能互补、产业抱团、生态一体,以生态廊道为隔离,以快速通道相连接,布局一批服务外包、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田园风情等精品小镇。把洪雅县建成全市绿色发展示范区,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对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滩水库严格实施保护和管控。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0%,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2.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坚持“三位一体”“五字方针”,加快城镇内涵式发展。严格规划管控,一律不允许规划用地性质逆向调整,一律不允许超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高强度开发,严格控制城市水体、绿地、湿地、公园等周边的开发强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规划建设对接成都轨道交通、天府国际机场快速通道、物流交通等工程,实现与成都基础同网。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完善通信基础设施,提升政务服务、城市管理和民生保障等信息化水平。实施城市道路黑化工程,降低行车噪声污染。加强公共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打造“人行+绿道+自行车”慢行交通系统。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优化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景观的保护利用,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

3.统筹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坚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注重保留乡土味道,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农耕文明。优化完善县域新村总体规划,引导农民进城入镇,规范农村建房行为,严控农村分散性建房,严禁违规建设小产权房。加强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对列入住建部、省级、市级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重点保护其传统建筑、传统文化、生态自然、乡村环境。将新村建设与脱贫攻坚结合,通过易地搬迁、进城入镇等,优先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到2020年,全市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000个,在全部建成市级、县级“四好村”基础上,60%以上的村建成省级“四好村”。(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扶贫移民局)

(二)实施绿色环境治理行动

1.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核准或备案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坚持铁腕去产能,每年制定落后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淘汰计划,加强化工、水泥、建材、造纸、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治理,坚决关停并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和企业。深入开展绿色设计、有毒有害原料替代、清洁能源替代、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和绿色产品推广,有效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加大城市烟尘、粉尘、建筑扬尘等防治力度,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监管。加大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城市噪声源,加快中心城区绕城快速通道建设。强化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7.5%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2%以上。(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

2.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岷江眉山段、思蒙河、球溪河、通惠河、醴泉河、毛河等干支流严重污染水体实行挂牌整治,深化境内湖泊、水库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青衣江良好水体保护工程。在江河源头区、水资源涵养区、水环境敏感区全面清理拆除排污工矿企业。强化农村面源污染管控与治理,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管控,推广茂华食品公司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加快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所有园区、乡镇、农村聚居区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制度,突出抓好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创建、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等工作。加强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和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到2020年,岷江、青衣江及境内小流域优质断面比例达到30%以上,地表水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水务局、市畜牧局)

3.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动态监控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推广农村垃圾治理“丹棱模式”,有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大城乡垃圾治理基础设备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土壤污染分类管控,严防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废物处理、企业拆除污染土壤。推广实施科学施肥,实施“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0%。(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城乡环境治理办)

(三)实施绿色产业促进行动

1.优化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理顺现代工业新城、天府新区眉山区域体制机制,优化调整并严格控制天府新区眉山区域的产业结构和业态。抢抓天府国际机场机遇,加快建设临港经济区。洪雅县要立足优势、扬长避短,发展生态产业、康养产业,建设国际休闲度假体验旅游目的地。坚持“一园一主业”,加快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园区。通过搬迁改造、转型提升和依法收储等举措,鼓励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出城入园”。有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开展工业企业闲置资产清理,优先向招商引资项目推荐企业闲置资产,盘活“僵尸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坚持绿色化、智能化,提升“4+4”产业集群,壮大节能环保、新型建筑等产业。瞄准占领“微笑曲线”两端,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战略,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东坡味道”千亿产业。大力实施竹编产业“双百工程”。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牧业、休闲观光农牧业,打造“三地六园”现代农业观光旅游“金三角”。创新“旅游+农业”模式,在全市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示范主题公园,支持丹棱县建成“国家乡村公园”。加快发展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康养服务、科教服务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30%以上;“十三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分别下降18%。(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3.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推进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和标准强市建设,实现从“眉山制造”向“眉山创造”转变。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争取一批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技术中心、节能环保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实验基地落户眉山。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企业。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绿色发展专业人才支撑。抢抓四川列为国家自贸试验区机遇,积极争取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速不低于2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四)实施绿色制度创新行动

1.强化绿色发展法治保障。按照立法权限,加快岷江、青衣江眉山段等重点河流,东坡湖、黑龙滩、雅女湖等重点湖泊的环保立法。制定环境保护督察管理办法。落实区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法制办)

2.建立自然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落实好芒硝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举措。完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式价格制度,全面推行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支持区县推出减排项目,积极参与碳汇交易。深入推进青神县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3.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补偿渠道多元化,逐步改变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的单一模式。积极参与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机制。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机制,落实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制度。到2020年,实现全市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生态红线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实施绿色文明提升行动

1.筑牢绿色理念。把绿色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娃娃和青少年抓起,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全民捐植捐养”活动,组织学生栽植“入学林”“毕业林”。到2020年,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度达80%。(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精神文明办、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委党校、眉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2.弘扬绿色文化。深入挖掘东坡文化、长寿文化等本土文化的绿色元素,组织文艺团体、民间艺人,推出一批倡导绿色理念、反映生态文明的优秀文艺作品。建设一批覆盖城乡的绿色文化碑文、景墙、廊架等户外景观。鼓励发展一批绿色文化与民俗文化相结合的新兴产品、新兴业态。创建一批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生态乡村。到2020年,建成全国和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4所。(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文联)

3.倡导绿色生活。推行绿色消费,鼓励使用低碳、节能、可循环利用商品。提倡从自身做起、从日常行为规范做起,自觉少开一天车、多种一棵树、节约一杯水,支持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少用一次性产品。深入推进关爱“山水湖园”系列志愿服务,创新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绿色殡葬等文明引导活动和公益活动。到2020年,全市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0%,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精神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团市委)

四、强化组织实施,确保绿色发展落地见效

绿色发展,人人有责,人人共享。全市上下要以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担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措施,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家园。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推进绿色发展的主体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推进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把推进绿色发展列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推进绿色发展的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各区县,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强化政策支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建设等给予支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绿色金融业务,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发展绿色保险。实施绿色产业发展促进政策,推进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

(三)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绿色发展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加强阶段性绿色发展绩效评估,把绿色发展作为对区县差异化目标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坚持“三公开五优先三不用”选人用人导向,对推进绿色发展取得突出成效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牵头单位:市目标绩效办,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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