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幸)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日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印发了相关通知,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据悉,眉山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后,全省首个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市州。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简称市未保委)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主任,分管民政、教体、公安等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市民政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宣传部等15个单位负责人担任委员;市未保委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主要承担市未保委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市未保委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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