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由四川省丹橙现代果业有限公司、眉山市经济作物站、眉山市食品安全学会、眉山市东坡区三苏源家庭农场、眉山市东坡果业有限公司联合起草制定的《眉山春橘》团体标准(包括不知火、春见、大雅柑、爱媛38号、沃柑、椪柑、清见、马克斗等眉山晚熟柑橘),经由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标准、市场监管为主体的专家组评审通过,公示期无异议,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11月30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详情请登录眉山市食品安全学会网:www.mssspxh.com)
特此公告
眉山市食品安全学会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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