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威楠)5月29日,记者从眉山市总工会获悉,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日前,眉山市发布《眉山市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
《通知》指出,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实施时限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所指时间为工会经费的所属期)。小微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当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所属地方总工会于收到工会经费的次月,全额返还已建会小微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待小微企业工会组建后,全额返还其建会筹备金余额部分。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工作实行小微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总工会审核公示后返还的办法。
《通知》要求,小微企业工会应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2021年6月30日前,向工会经费关系所属的上级地方总工会提出享受本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申请,一年一申请。已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在上述每年度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工会组建工作的,也可申请返还建会筹备金余额部分和本年度工会经费。小微企业工会逾期申报原则上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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