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部门和社区志愿者关爱困境儿童。
本报讯(记者 李幸 文/图)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由市民政局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制定发布的《眉山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正式实施为全市困境儿童编织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保护网络。这也是省内首部关于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的规程。
据了解,《规程》是本市发生困境儿童因监护人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时,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介入、优先确保儿童人身安全的工作指南和操作手册。而监护人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包括由于多种原因,事实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意外伤害、暴力伤害儿童;教唆、利用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儿童乞讨及其他不履行监护职责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
据悉,《规程》实施前,眉山市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并按时足额为全市248名孤弃儿童(含艾滋感染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其中,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达到1400元/月,散居孤儿达到900元/月。全市还积极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近500名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生活保障,27名监护缺失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市儿童福利院接收代养。6月1日起实施的《规程》将从建立监测预防机制、发现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帮扶安置机制、监护干预机制、回访评估机制等方面明确对困境儿童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各个阶段的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更有效地指导、规范全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
市民政局儿童保障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9年底,眉山市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扩大调整为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全市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关爱保障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新格局。《规程》的实施,将进一步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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