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眉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眉市编发〔2017〕77号)规定,我所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程序,初步确定了李均昊等同志为拟聘人员,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日当日起算。
岗位名称拟聘人员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检验员李均昊男1985.07 河北联合大学
热能工程
检验员孟凡昊男1987.09 北京科技大学
化学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07232。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019年1月30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陶广汉)近日,笔者从东坡区获悉,2018年年末,该区招商引资传出喜讯:1—12月,全区新引进项目24个,协议资金246.79...
眉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眉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