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口支行营业网点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CZDZB-2018149
二、招标项目: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口支行营业网点装修工程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概况:
4.2工期:60个日历天(以开工日期开始起算)。
4.3招标内容和包号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包号招标内容控制价
(人民币元)
1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口支行营业网点装修工程施工583524.45
采购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口支行营业网点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册)。
4.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为《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标准化装修三类公司名单库》内装修公司。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利通时代晶座1栋(原17栋)1514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图纸及效果图费用另计;(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标准化装修三类公司名单库》入围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同时将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
购买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月14日13: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利通时代晶座1栋(原17栋)1514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和《眉山日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招标人: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环湖东路二段102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28-35010234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696227043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利通时代晶座1栋(原17栋)1514室
邮编:610041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028-87549628—209
电子邮件:
24332099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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