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7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孙剑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葛庆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长城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锋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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