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取缔眉山主城区违规占道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临街商场、门店经营者跨门经营、加工制作和展示商品。
二、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从事维修作业、清洗车辆、回收废旧等。
三、严禁临街餐饮店占道经营,坚决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章占道经营。
四、严禁流动摊贩占道摆摊设点,各流动摊贩必须进入农贸市场、自治摊区、定点点位规范经营。
五、严禁任何单位、企业、个人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各类促销、展销活动。
六、夜市规划区烧烤摊点按照创建工作进度逐步取缔占道经营。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五日内由各经营户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东坡区人民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集中整治。凡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1月13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邓静坤记者罗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近日,眉山市工商部门与工商银行合作推出的企业全程电子...
眉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眉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