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力推动下,全市“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两法衔接”工作大格局在眉山市初步形成,行政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案件移送和办理衔接机制基本建立。但还存在办案效率与案件质量不高,信息平台运行不规范,案件移送与办理衔接不畅,惩处威慑力有待加强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两法衔接”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工作大格局。“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定期研究“两法衔接”工作,解决衔接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具体推动平台建设、案件评查、经费保障等工作落实。市、区县政府要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要求、条件保障和绩效考核,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加强联动,密切配合。人大要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加强监督检查。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监督,并会同法制部门抓好日常督查,使全市“两法衔接”工作切实统一在“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有力推动、执法部门各负其责、检察机关有效监督、有关方面全力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大格局中。
二、持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市、区县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要配齐用好专业技术设备,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切实解决调查取证措施不当,调查取证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以及证据保管不善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涉罪案件因证据不足或证据灭失造成不够立案标准的问题。
三、建设智慧型信息共享平台。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升级建设,强化平台的案件分析功能、筛查功能、搜索功能,完善平台的流程设置、案卡修改、运行维护等,增强平台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平台管理,明确平台接入的责任主体,实现信息互联共享;明确规定接入主体的工作职责、录入案件信息的时限、范围;明确平台查询、监督、咨询等功能的应用及平台运行的管理部门。
四、顺畅衔接工作机制,加大打击犯罪力度。要充分发挥衔接联动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一是顺畅案件双向移送机制,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办理;司法机关发现涉嫌行政违法案件的,也应当及时移送行政执法机关办理。二是进一步明确涉罪标准和取证程序,强化证据规范收集,引导调查取证,确保证据收集及时、准确、合法。三是充分发挥配套工作机制的作用。要通过联席会议、案件通报、信息反馈、双向咨询等机制,保障衔接高效、顺畅。四是要切实加大对涉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同时以案说法,加强宣传,有效发挥刑罚的预防和教育作用。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19年4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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