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琳)近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等职能部门联合20家企业在眉山城区设立分会场,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主题开展2018“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促进企业与消费者在直接消费互动中,树立“企业是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理念。
为使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更广泛、接地气,更贴近消费者,市消委会早动员、早部署,召集各区县消委会分管成员单位以及眉山城区17家企业单位,联合召开了“2018年度诚信兴商宣传动员部署暨消费维权联动机制建立大会”。会议呼吁全社会崇尚品质消费理念,适应品质消费需求,创造品质消费环境,以品质消费需求倒逼供给侧品质提升,为释放中高端消费潜力创造条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努力。
消费维权联动,树立责任理念。通过宣传动员,全市20余家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市消委会对参加企业严格把关,筛选眉山城区信誉度好、口碑佳的大型企业、超市、公用企业参加;参加企业必须是自愿行为,并履行相关手续,签订消费维权联动机制备忘录和《诚信经营承诺书》。针对往年投诉相对较多的企业,选一家企业参与,作为反面教材,树立其严格自律形象。按照《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方案》统一要求,企业向消费者发放由市消委会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企业促销宣传活动的相关内容,经辖区工商部门审查把关,并上报备案。企业的宣传活动要与2018“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相结合,严禁虚假宣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为努力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通过消费畅享消费带来美好生活,充分发挥经营者和消费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树立“企业是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理念,共筑消费维权新机制,根据省消委会2018年度工作重点,结合眉山市实际,东坡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与中心城区17家企业签署了“消费维权联动机制备忘录”。与此同时,这些企业也签署了诚信经营承诺书,表示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参加此次活动的企业主要是以大型商场超市、公用企业为主,在参加企业的经营地设立咨询、投诉服务台,惠民服务点,以及统一的宣传服务标语,职能部门派员驻场受理咨询、投诉,发放《消费维权实用手册》《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家庭装饰装修指南》《识假辩假指导手册》《画说〈消法〉》等宣传资料。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眉山城区各职能部门出动宣传人员60余人,20家企业4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眉山市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公布了2017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对消费热点进行解析,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解析了2018年主题;通过短信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各宣传点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维权咨询投诉,落实惠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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