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雷卓鸣)昨(24)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四川省2018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眉山市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缴纳201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新增三个缴费档次,调整后为6447.00元(45%);7163.40元(50%);7879.80元(55%);8596.20元(60%);10028.40元(70%);11461.20元(80%);12894.00元(90%);14326.20元(100%)共计八个档次选择,所需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此外,全市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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