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海波)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日前,市政府印发《眉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劳资纠纷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地落实以地方、部门、企业责任制为核心的欠薪治理体系,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办法》明确,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对该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的县(区)政府、市级部门(单位)须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两周内提交书面报告。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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