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殷勇
今年一季度,眉山市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来自市环保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63天,轻度污染天数为21天,中度污染天数为4天,重度污染天数为2天,优良率70%,与去年同期上升10个百分点,同时重度污染天数减少9天。
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得益于眉山市采取的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举措。据介绍,今年以来,眉山市全域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和生物质燃料,已经淘汰城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8台,2018年将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中心城区全面禁烧煤等高污染燃料。
同时,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全市摸排清理工业“散乱污”企业1611户,现已完成整治企业1455户,完成率为90.3%;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市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办印发《眉山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清零、扬尘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烟花爆竹禁限放等8大行动20项措施,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双抢\’即将来临,为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眉山市各级各部门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压紧压实责任、广泛宣传、严格执法,确保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禁烧目标。”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臭氧污染比以往来得更早、更猛,眉山市各区县制定夏季臭氧防控方案,加强臭氧形成的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管控,对重点产生行业和单位实行错峰生产,减轻夏季臭氧污染。
此外,“散乱污”整治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贡献很大,眉山市将抓紧抓实,关停类的企业一律“两断三清”,整改类的企业按期完成,实现最大限度整合和产业升级,力争搬迁进入园区,严防死守防止反弹。
为强化扬尘防控,眉山市还将建设扬尘视频和检测平台,对重点建筑工地实时监控。加强对货车通行重点道路阜成路、滨江大道扬尘管控,进一步加强砂石场和砂石运输车的整治。同时,加强结构调整,不得审批燃煤锅炉项目,现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今年全面淘汰,鼓励煤改电,煤改气的必须安装低氮燃烧装置或脱硝设施,10蒸吨以上实现脱硫脱硝;公用交通和政府公务用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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