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6号)文件要求,安排眉山市东坡区家庭农场建设项目1个,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田间排灌、田型调整、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质优良品种;购置农业机械装备、农产品初加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家庭农场自身能力建设。实施本项目的家庭农场需具备的条件:一、进入2017年家庭农场名录库,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选择;二、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三、项目建设内容真实、可行;四、已享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家庭农场不列入此范围。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农场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到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局合作经济管理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逾期不予受理。区农业局组织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实施单位并上报。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南段121号,联系电话:02838290681,联系人:王志刚。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局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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