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眉山市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征地建设需要,象耳镇红旗村5组地处该项目征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都需进行搬迁,现将坟墓搬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眉山市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征地区域,涉及象耳镇红旗村5组面积约35亩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从2016年8月27日至2016年9月5日止,上述范围内的坟墓须全部搬迁,逾期未搬迁的一律视作无主坟处理。
三、新墓地的选择要符合金象园区的总体规划要求,本次搬迁的坟墓统一安置到镇政府规划的地点——眉山市殡仪馆西侧院墙后,统一按照划定面积依次安置。
四、坟墓搬迁的补偿政策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眉东府办[2013]1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联系单位: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人民政府(象耳镇五里墩街301号)联系电话:02838180256
13890393346
特此通知
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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