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土地、合同、医患......这些群众容易产生的矛盾纠纷,是否一定要对簿公堂?在眉山,因为诉非衔接机制的推广,矛盾纠纷去法院的少了,大量解决在基层。11月20日,“法治中国·走进四川”采访组第六组走进眉山市中院诉调对接中心、市人社局行政调解中心和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深刻感受了眉山的“大调解”和“诉非衔接”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巨大作用。
诉非衔接纠纷社会共治
东坡区大石桥街道调委会启动“三三制调解”和诉非衔接机制,免费为当事人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成功调解袁某与万某拆迁安置、家庭婚姻及财产分割纠纷案。
眉山市人社局通过诉非衔接,联系法院作了先予执行裁决,成功帮助张某拿到10余万工伤医疗费赔付……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需要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在街道办调解案件,我们会安排调解员、律师、法官和司法所一起调解,群众更接受,成功率也上升了。”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党委书记岳玉平介绍,2012年5月以来,街道试点诉非衔接,通过司法确认解决了辖区当事人调解协议执行难问题。
同样在眉山市人社局行政调解中心,局长何万高介绍了试点诉非衔接后调解方式的变化。“我们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市划分131个网格,由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动态监控。”何万高说,眉山两级法院在两级人社局建立了6处法官联络站和1个巡回法庭。2014年,眉山市各类矛盾纠纷总量约71566件,其中通过非诉方式化解58053件,占纠纷总量的81.12%,真正进入审判的案件仅3712件,占5.19%。
辅分调审矛盾分级治理
走进眉山中院诉调中心,记者看到“家、理、信、和”等不同主题的调解室,“家”的调解室中还放有婴儿床和玩具供儿童休息玩耍。“通过调解室的不同装修风格,更利于调解,且整个一楼向市民开放。”眉山市诉调对接中心专职副主任徐家雄说。
诉讼是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却不是唯一途径。“我们在诉讼大厅窗台接待了群众,会将其带到诉讼辅导室进一步受理。”徐家雄介绍,这就是眉山在逐步探索形成的“辅分调审”的诉非衔接解纷流程。通过诉讼辅导,帮助群众理性面对诉讼和纠纷。此外,“辅分调审”中的“分”,则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调”,就由辅导法官或专职调解员进行立案调解。最后审理,也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分流到速裁庭。
本报记者 宋锫培 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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