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时强调
本报讯(记者 宋锫培)“驻村工作组有没有住在村上,他们平时都开展了哪些工作?”“第一书记给村里带来什么变化?”……10月8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率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赴乐山市、眉山市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通过与村组干部、村民代表、贫困户代表座谈交流,详细了解致困原因、脱贫措施,驻村工作组的工作推进情况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在肯定两市工作的同时,陈光志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把《条例》纳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氛围和法治环境,用法治方式扶贫。要进一步注重精准施策,切实抓好农村扶贫开发总体要求的落实,逐村逐户制定落实差异化、精细化的扶持方案,把***、精准脱贫的要求具体化、措施化,确保政策落地生根,真正实现扶持一户、脱贫一户,推动贫困群众限期脱贫、精准脱贫。
陈光志在调研时强调,各地要以《条例》为基础,加快制定配套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相应的扶贫政策,创新和完善财税支持、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等各项政策措施,把各种力量、各类资源汇聚到扶贫开发中来,构建起一个以《条例》为龙头、规章为支撑、若干规范性文件为框架的科学完备有序的四川扶贫开发法规政策体系。
新闻推荐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宪法则是根本大法。12.4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拉近了普通民众与根本大法间的距离,在隆重庄严的仪式中感受宪法的力量,在生动活泼的教育普及中触摸到宪法的“温度”。今年的12月4日是第...
眉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眉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