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幸)4月24日起,眉山市按照政府引导、政企合作、市民受益的原则,分期开展“消费促进季”活动。全市各区县、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消费券的杠杆作用,提振了消费“士气”。昨(1)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截至5月底,全市参与活动商家共计1124家,累计投放消费券1192.2万元,拉动消费3.05亿元。
据悉,消费券投放初期,除1000元、500元的大额消费券无门槛外,其他消费券均设置了使用门槛,商家折后满200元可抵扣50元,满300元抵扣100元,满500元抵扣200元。“五一”节后,眉山市对消费券使用规则进行了调整,目前,所有消费券都可无门槛消费,使用时限相对延长,使用范围也从餐饮领域拓展到商超领域。
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眉山市各区县结合实际作了相应调整。仁寿县将消费券发放金额从原来的500万元提升到1000万元。洪雅县开展了第二期消费券投放活动,从5月29日至7月1日,分9轮向市场投放90万元消费券。该县在每周五集中投放的基础上,增加了儿童节、端午节、建党节等时间节点,同时,增加了500元、200元消费券面额,最低面额从10元增加到100元,最高面额从100元增加到1000元,用券时间限制从原来的7天放宽到60天。另外,洪雅县餐饮、住宿、旅游、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等均可参与活动,进一步丰富消费业态,刺激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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