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宏翔)2月17日,记者从省法院获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四川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线下的诉讼活动转向线上,实现了诉前调解、登记立案、材料收转、联络法官、庭审、文书送达、案件执行、答疑信访这8个“不接触”,让诉讼服务从“走马路”到“走网路”的转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又确保审执工作的良好有序运行。
2月6日,洪雅法院采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35名农民工讨薪系列案件进行在线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企业在2月20日前支付农民工工资,双方当事人将自动生成的调解协议在线签字确认,35名农民工讨薪难题得到圆满解决。
在疫情防控期间,四川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多元解纷大数据、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功能,共开展网上调解259次。同时,全省法院在诉讼服务场所及通信网络等渠道上,通过四川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平台、12368热线等“非接触式”渠道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2月10日下午,什邡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四方分隔四地,同时参与庭审。两件案件平均开庭用时仅40分钟,并当庭宣判,极大幅度提高了诉讼效率,大大节约了往来押解的警力,有效避免押解风险。
记者了解到,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加急改造互联网法庭,截至目前,共在线开庭3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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