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洪雅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起涉嫌非法狩猎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多次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擅自于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自制火药枪非法狩猎。5月29日,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家中检查时查获1只野鸡死体、2只松鼠死体、电子诱捕器、铁丝尼龙鸟网、铁夹、钢珠、2支自制火药枪以及火药、炸药、铁砂、铁夹。经鉴定,上述涉案的3件野生动物死体物种1个个体为雉鸡,2个个体为赤腹松鼠,均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前,洪雅县森林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已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记者熊勇
新闻推荐
17场演出免费看中东欧异域风情音乐蓉城“打擂台”□本报记者赵蝶文/图为彰显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
洪雅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洪雅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