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依法对洪雅县HYP(2019)12、22、23号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亩)
土地
用途
出让方式 出让
年限
起拍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规划要求容积率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建筑限高HYP(2019)12号洪雅县柳江镇
红星村
37.23住宅(兼容不超过30%的商业)拍卖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560800>1.0,且≤1.530%40%檐口高度≤15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HYP(2019)22号洪川镇
菜地坎村
32.77住宅(兼容不超过30%的商业)拍卖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44004400>1.0,且≤2.240%35%地上总高度不超过80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HYP(2019)23号洪川镇
菜地坎村
22.11商业拍卖商业40年28002800≤1.830%45%地上总高度不超过18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
具体开发建设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二、竞买人资格
(一)洪雅县HYP(2019)12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洪雅县HYP(2019)22、2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经举报并查实竞得人有上述行为的,成交结果无效)。
(三)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凡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9年11月27日16时00分)登录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获取拍卖文件,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开通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企业网银须智博版)或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建议合理设置当日转款限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28日10时00分,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行大楼9楼)。
六、联系方式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徐先生028-38877021
18628910294
或:四川眉山鼎鑫拍卖有限公司
杨先生:13648139381
详情见: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FrontHongYa/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洪雅县分中心
四川眉山鼎鑫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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