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依法对洪雅县HYP(2018)31-37号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宗地位置 面积
(亩)
土地用途出让年限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规划要求 容积率
(≤)
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HYP(2018)31号瓦屋山镇射亭村3组60.72商业用地(兼容不超过22000㎡的住宅建筑)商业40年/住宅70年1128324001.0120%40%地上总体高度不超过21米,临湖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2米,总高度不超过15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HYP(2018)32号瓦屋山镇射亭村4组66.08商业用地(兼容不超过9000㎡的住宅建筑)商业40年/住宅70年0.9720%40%HYP(2018)33号瓦屋山镇射亭村5组135.76商业用地40年0.9320%40%HYP(2018)34号瓦屋山镇射亭村2、3组47.6商业用地40年22680126000.9520%40%地上总体高度不超过12米,局部1—2个点经论证可适当拔高,但不得超过21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HYP(2018)35号瓦屋山镇射亭村2组6.651.020%40%HYP(2018)36号瓦屋山镇射亭村5组75.140.920%40%HYP(2018)37号瓦屋山镇射亭村2组12.330.9620%40%
注:具体开发建设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需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洪雅县HYP(2018)31-33号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整体搭配出让,整体竞价;34-37号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整体搭配出让,整体竞价。
(三)土地竞买人需在拍卖会当日资格审查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该证明应明确表明截止到2019年1月9日,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其他全资子公司资金余额共计不少于8亿元,连续存续期不少于15日,且控股股东应为公司法人。
(四)失信被执行人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经举报并查实竞得人有上述行为的,成交结果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组织,四川点赞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五、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凡有意竞买者必须开通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企业网银须智博版)或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建议合理设置当日转款限额),并在2019年1月10日16时00分前按网上报名方式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洪雅县HYP(2018)31-37号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文件》即洪资交拍告(2018—17)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16时00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1月11日10时00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行大楼9楼)。
竞买人应在2019年1月11日9时00分至9时50分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申请资料。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通过审查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和四川点赞拍卖有限公司将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凭应价牌参加拍卖会。
七、联系方式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徐先生、张先生
028-38877021 18628910294
或:四川点赞拍卖有限公司
兰女士13880531975
农行操作服务电话:
028-37403726 18783395189(周女士)
工行操作服务电:028-37404731
13778818848(贺先生)
详情见: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FrontHongYa/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四川点赞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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