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两法衔接”联席会。
2014年以来,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强化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机制,稳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共搭平台 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2016年8月23日,该院侦监干警在“两法衔接”平台巡查,关注到该县林业局8月22日录入的一条巡山护林信息:“瓦屋山镇自新村某地有柳杉被采伐”,随即联系该局核实相关情况。
检察机关调查后发现,刘某在未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人所有的247株柳杉采伐,蓄积量经鉴定为43.17立方米,折算材积23.74立方米,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随后,该案经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是该院加强“两法衔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的一个缩影。
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与洪雅县委、县政府支持下,该院于2014年完成了该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可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刑权平台进行无缝对接。
该平台包含案件移送、跟踪监督、案件咨询、执法动态、法律法规、预警提示、辅助决策、监督管理八大功能模块,能够及时完整地记录行政执法案件从受理到审判的全过程信息,实现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全覆盖、零死角的监督。
到2016年底,洪雅县接入该平台的行政执法单位已达37家,平台登录率达到100%,基本涵盖了该县所有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案件。
在充分利用平台的数据筛选、比对等功能基础上,检察干警“足不出院”就能发现、挖掘有价值的信息,及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提高了监督效率。
共享资源 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以来,该院通过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审查备案、走访调查等方式,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2件,公安机关全部受理。
“这类案件经过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理判决等程序,在有力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避免‘以罚代刑\’现象发生。”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2016年春节来临之际,该院了解到某光学元件公司拖欠20多名职工工资数十万元,该县人社局已经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公司仍未支付,其法人代表梁某已经失联。
该院侦监干警认为,梁某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即建议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等手段,在杭州将梁某抓获。后经法院判决,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2万元,并支付拖欠的25名职工工资20万元。
共建机制 推动衔接形成长效
该院干警深刻认识到,推动“两法衔接”形成长效必须抓好共建机制建设。为此,该县突出落实了5个方面的工作。
全员联动,形成合力。该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检察院,将各个单位整合在一起,共同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会签文件,建章立制。该院与县法制办共同牵头,与县公安局、食药监局、林业局、环保局等部门会签《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5份,建立案件咨询、信息通报、协作配合等制度7项,指导工作流程,规范案件办理。
召开会议,研判信息。每年定期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5次,不定期在各个领域举行座谈会20余次,共同分析当前工作形势,商讨发现的新问题,研究制定相应举措,巩固工作成效。
开展活动,专项监督。联合公安、法院、国土、农业、食药监、质监、环保、林业等部门,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专项活动5次,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行政案件办理情况,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监督考核,落实责任。该院积极争取,主动请示汇报,赢得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2017年全县目标考核,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指标与考核方式,切实将该项工作细化到具体行政执法单位,提高工作积极性。
“我院坚持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依法治县轨道,通过共搭平台、共享资源、共建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推进全县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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