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们乡镇纪委就自办了3件案子。以前我们最怕办案,怕得罪人,影响工作开展,案子办得越多,年终考评排名越靠后。”近日,洪雅县瓦屋山镇纪委书记郭毅告诉笔者。据了解,今年前10个月,洪雅县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机构提供案源线索47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00%,全县15个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3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300%。
洪雅县纪委书记韩杰表示,从过去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机构不愿办案、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到今天竞相铁面办案和开展监督,源于洪雅县纪委借纪检体制改革之机,开展试点探索纪检机关(机构)负责同志年度目标单列考核制度。
去年,洪雅县纪委出台《洪雅县纪委片区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由县纪委班子成员牵头、全县纪检干部共同参与监督,用制度去督促纪检干部逗硬行使权力,建立纪检干部失职惩治制度,严厉追究“通风报信”和“手下留情”纪检干部的连带责任,树立纪检干部的危机意识,督促纪检干部将监管执行力贯彻始终。
同时,洪雅县纪委出台目标单列考核制度为纪检干部解除后顾之忧。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县纪委派驻(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年度目标考核从所在单位剥离,纳入县纪委统一考核,绩效奖励由县纪委根据工作实效统一组织,分绩兑现。
该考核办法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考核内容明确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办信办案、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纪律作风等6大类、21个小项,并实行百分制,分值各有侧重,总体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派驻(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县纪委统一考核,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兼职党建工作,由乡镇党委考核后将相关情况交由县纪委统筹,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工作 “一盘棋”。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出)纪检机构负责同志评优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且与年度目标绩效奖进行挂钩。
“实行年度目标单列考核制度前,因考虑到自身的年终评优与本单位年终考核相连,行使监督中难免有畏难情绪。如今,我每月的履职报告、每季度的监督报表,都不敢懈怠,必须准时准点上报,害怕迟交或未交,影响自己的年终考核。”派驻洪雅县林业局的纪检组长杨建强感叹道。
(杨迎 特约通讯员 姚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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