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琴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本报讯(钟成 刘聪 文/图)“我在武汉,现在走不了,不管什么事情都等疫情过去后再说吧。”2月19日,眉山市丹棱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张琴第一次给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胡某某打电话时,劝说了10多分钟,胡某某仍没有积极配合,态度冷硬并挂断了电话。
“现在什么时候复工不确定,企业需要承担很大的压力,肯定会有点烦躁。”张琴十分理解身在湖北省武汉市的胡某某,而压力在申请执行人一边同样存在,“申请执行人家庭比较困难,在春节后一直没有能出去打工,也是万分焦虑。”
这个案件要从春节前说起,湖北黄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丹棱县承包了某建设工程,左某某在工程上从事焊接工作。由于建筑公司拖欠了左某某工资未付,左某某将建筑公司起诉至丹棱县法院,法院判决后,建筑公司支付了部分工资,但仍有3840元没履行。1月14日,左某某申请执行,丹棱县法院受理后立即和建筑公司负责人胡某某联系,但承办人张琴多次打电话,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
春节后,张琴又多次电话联系胡某某,但直到2月19日,胡某某才接听了电话。原来,胡某某在春节前回老家武汉去了,但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交通暂停运营,市民也不能离开。胡某某表示,本来打算春节后到丹棱县支付左某某工资,但现在一时半会来不了,希望等疫情结束后来丹棱县再支付。
“一方面,胡某某在武汉出不了门,又担心企业复工问题,精神压力很大;另一方面,左某某也担心企业还能否正常运行,等复工后拿工资可能要等很久。”考虑到特殊情况,张琴又多次拨打了胡某某的电话。在胡某某多次挂断张琴的电话后,张琴又耐心细致地编发微信信息做他的思想工作。在进行心理疏导的同时,张琴还向胡某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表示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可能会影响下一步企业的正常复工。
终于,胡某某同意接听电话,并主动与张琴联系,表示自己没有故意拖欠工资的意思,只是受疫情影响才没有及时履行义务。随后,张琴又积极引导胡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在当天便支付了全部拖欠工资,并及时将工资兑付给了左某某。
“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已经对企业复工做了充分安排准备,法院也要通过妥善处理案件,一方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方面为企业复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丹棱县法院院长李继成介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丹棱县法院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移动执行APP、微法院等网络通讯平台,尽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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