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海波)日前,眉山市印发《眉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从2018年起,加快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全面提升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实现全市105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方案》指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为推进阶段、攻坚阶段和巩固阶段三个阶段。其中,2018年至2019年,全市将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千村示范工程”试点县(丹棱县)所辖行政村、“百镇建设行动”26个试点镇所辖行政村、400余个幸福美丽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20年至2021年,全面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岷江眉山段、青衣江眉山段、思蒙河等17条重点流域周边行政村和持续创建的幸福美丽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22年将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完成剩余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全市105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做好科学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多措并举,加快设施建设;加强监管,强化技术支撑;强化机制,完善政策扶持;多方筹资,加大资金投入等重点工作,力争早日补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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