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茂春)7月17日,丹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红勤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兵、郑立新、李庆学、刘萍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曾贤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春林,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主任、副主任,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毛咏梅同志免职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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