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张丹梅)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群众身体健康,近日,丹棱县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违反者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通告》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做好辖区内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督管理工作。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禁烧秸秆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并积极抵制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通告》明确,凡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造成大气污染的,由县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妨碍执法,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丹棱县法院审理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16日,丹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陶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该案系丹棱县法院审理的第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被告人陶某系某县公...
丹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丹棱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