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拒不支付抚养费
法官情法并用巧妙化解
12月7日,通过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一起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案件成功执结。
原来,朱某某与韦某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2013年,因感情不和,朱某某与韦某某协议离婚,后经法院调解达成约定,孩子由母亲韦某某抚养,朱某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满十八周岁为止。
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朱某某却未曾主动支付过抚养费。如今,孩子正值学龄,加上韦某某的收入不稳定和物价上涨等因素,母子俩生活较为困难。为维护合法权益,韦某某来到雨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义务,反复从亲情等多方面做其思想工作,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要承担的后果。
最终,朱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进行和解,承诺再也不拖欠抚养费,并当场兑现部分抚养费。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桂月亮
新闻推荐
垃圾分类进校园环保理念入童心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人人环保、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12月2日至3日,马鞍山经开区...
马鞍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马鞍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