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为居民健康“保驾护航”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杨苹
家住东城花园社区的低保户周秧根,因患肿瘤疾病最近正在十七冶医院住院治疗。今年以来,他先后做了一次手术、6次化疗,共花费医药费80367元,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自己仅支付了1万多元。“如果不是享受了大病保险,家里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治病。”周秧根说,“国家的医保好政策,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通俗地说,是参保人员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对个人仍需自付的较大金额,大病保险还能给予一定的报销。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马鞍山市实施的又一民生工程,能有效缓解“一人患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发生。今年以来,市医保中心扎实推进此项民生工程。目前,马鞍山市居民医保已全面实施市级统筹,参加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均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为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近年来,马鞍山市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至60%-80%。同时,全面实施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实时结算。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在市县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异地就医人员在市医保中心备案后也可以在异地直接划卡结算,并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同步结算。截至10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共有59539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医保基金支出12170.22万元,支付比例达61.3%,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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