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经营不洁的食品,多名学生食用后腹痛、腹泻,安徽马鞍山一家学校食堂的经营企业被罚10万元,其食堂主管个人也领到了7.92万元的行政处罚。11月1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日前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了该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多名学生出现腹痛腹泻
2020年9月17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局接到报告称:自9月16日晚起,马鞍山市星光学校多名学生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检查,经该校食堂主管范保玉确认,上述情况属实。
9月23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马鞍山市雨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关于马鞍山市星光学校一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结案报告》,根据该报告确认:在标本中分离出致泻性大肠杆菌,毒力基因型别主要为EAEC和EPEC;在食堂16日中餐和晚餐食品留样标本中酱鸭核酸检测阳性、小鸡腿和苋菜菌株分离阳性。
同日,该局对本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确认:1.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通过招标取得了马鞍山市星光学校[即马鞍山经开区教育园区(星光学校)]食堂的经营权。该食堂的管理人员、厨师等员工,均是由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自主聘用。9月16日中餐菜肴“自制酱鸭”是由该食堂的厨师制作。
根据马鞍山市雨山区疾控中心的《关于马鞍山市星光学校一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结案报告》确认:食堂在切配、制作、存放、经营过程中不规范操作导致食品污染,在标本中分离出致泻性大肠杆菌,毒力基因型别主要为EAEC和EPEC,在食堂16日中餐和晚餐食品留样标本中酱鸭核酸检测阳性、小鸡腿和苋菜菌株分离阳性。9月16日当天,食堂共制作“自制酱鸭”80kg(160斤);“小鸡腿”和“苋菜”的制作量未确认。
企业、个人双双领罚
经调查获悉,“自制酱鸭”的制作原料是冻产品“半边鸭”,购进价格是65元/件,每件重8kg。由于上述3种菜肴均不单独进行供餐,因此每个菜肴的销售价格无法确定。该食堂目前为止未收取任何费用,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因此,本案涉案物品货值金额以“自制酱鸭”的制作原料“半边鸭”的货值计算,货值金额为65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与此同时,范某某系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派驻马鞍山市星光学校食堂的主管,主要负责该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对相关操作规范不够了解,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因此未及时发现“自制酱鸭”在加工时存在的问题。范某某作为马鞍山市星光学校食堂主管的每月工资是2200元。
据悉,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不洁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同时,鉴于马鞍山市雨山区疾控中心的《关于马鞍山市星光学校一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结案报告》:此次事件为一起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含EAEC和EPEC多个基因型)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给予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10万元的罚款;2.给予直接责任人员(马鞍山市星光学校食堂主管)7.92万元的罚款。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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