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 实行参保“全覆盖”
渔民退捕全“上岸” 人人养老有保障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姜小兵
“渔民退捕转产,政府为咱们考虑得很周到。”退捕渔民李六材高兴地说,政府不但给转产渔民经济补偿,还为他们购买养老保险,彻底打消了退捕渔民的后顾之忧。
9月16日,记者从马鞍山市人社局了解到,自“长江禁渔”政策落地后,为打消退捕渔民“上岸”后的后顾之忧,马鞍山市落实优厚的社会保障政策,依法为渔民购买养老保险。截至目前,全市经认定的近11000名退捕转产渔民,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已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确保退捕转产渔民人人“养老有保障”。
马鞍山市符合退捕转产政策的渔民中,有许多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为保障其基本生活,马鞍山市在全国率先出台《马鞍山市退捕转产渔民养老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转产渔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办法规定:16周岁及以上退捕转产渔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代缴1500元或2000元保险费,连续代缴15年;60周岁以上人员,将15年保费代缴2.25万元一次性计入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个人账户,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61.87元;对已享受职工保险待遇的直接补贴给其本人。
不仅是代缴养老保险,马鞍山市还鼓励劳动年龄段退捕渔民积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退捕渔民退休后的晚年生活更加充裕。
该办法的实施,让全市退捕渔民吃下了安心养老的“定心丸”。市人社部门积极行动,认真开展摸底调查,了解退捕渔民参保现状,深入实地宣讲退捕渔民社保补贴优惠政策,通过一对一讲解、手把手算账,全力做好退捕转产渔民的参保动员工作。同时,结合信息核对和数据比对情况,建立专门台账,及时申请补贴资金,实现退捕转产渔民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9099名退捕渔民,已通过政府代缴或补贴保费形式,全部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其中,享受政府保费代缴6977人,享受缴费补贴705人,1264名60周岁以上人员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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