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取消蓝色预警 预警等级由四级调整为三级
本报讯(记者 唐冰倩 通讯员 徐丹丹) 9月9日,记者从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马鞍山对2017年印发的《马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预案》将预警等级由四级调整为三级,旧《预案》废止。
与旧《预案》相比,新《预案》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更改为3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取消了旧《预案》中的IV级蓝色预警。
新《预案》预警级别分别为,黄色预警(Ⅲ级):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Ⅱ级):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红色预警(Ⅰ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1)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达到500。(2)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达≥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新《预案》明确,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
此外,新《预案》规定,预警发布采取“从严”原则,即市级预警发布后,省级同时发布预警信息,如马鞍山市未达到省级预警级别的,按照省级预警级别发布预警信息;如果超过省级预警级别的,按照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至于为何要取消蓝色预警,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负责人解释说,这是与国家和省级预警分级标准形成统一,主要在于当前的重污染天气主要由大范围的气候条件造成,取消蓝色预警有利于减少社会成本,保障社会各方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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