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让困难群众得实惠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杨苹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整合之前,我每个月化疗自己需要支付3000多元医药费。现在,每个月只需要支付1000多元,并且累计超过部分费用还可享受大病补助。”市民石清珍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她检查出患有肠癌,随即做了手术,之后需要做六次化疗。得益于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生工程,让像石清珍这样身患癌症的参保人员大大减轻了医疗负担。“城乡大病保险民生工程,对我们家起到了很大的帮助,让我对以后的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
“目前,马鞍山市统一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同城同待遇’。”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从去年7月份起,马鞍山市统一居民城乡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万元,报销比例60%—80%,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显著提高。根据这一惠民政策,今后,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更高,医疗保障内容也更丰富。尤其是由于报销比例提高,大病费用支出多的参保人员待遇将显著提高。
据了解,目前,马鞍山市城乡大病保险已实现全覆盖,由商业保险公司代为经办,实行即时结算。今年1至4月,全市共有1426人次城乡居民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基金累计支付430万元,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达60%,有力地提高了城乡参保人员大病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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