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公园遛狗不牵绳 一市民被罚50元
马鞍山开出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今起,将开展为期两周的“犬只管理执法攻坚行动”
公共场合遛狗,一定要拴牵引绳。5月9日,一市民因外出遛狗未使用牵引绳被罚款50元。这是《马鞍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马鞍山市开出的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为认真落实和执行《条例》,让遛狗牵绳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记者从市犬只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5月11日起,马鞍山市将在主城区开展“犬只管理执法攻坚行动”,时间持续两周。
公园遛狗不牵绳当场被处罚
5月9日下午5时许,记者跟随花山区城管、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在花果山公园开展不文明养犬常态化巡查,发现一位穿着紫色上衣的女士遛狗,其间未对其犬只使用牵引绳,且周边有市民正在散步。
“公共场合遛狗一定要牵绳……”发现此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该名女士的行为进行了制止。通过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调查,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未使用牵引绳遛狗的行为违反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名女士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一个小时后,记者离开花果山公园来到朱然文化公园,城管、雨山公安、社区等部门执法人员同样开展不文明养犬常态化巡查。晚上6点多,公园里散步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见到有市民带爱犬来溜达,社区工作人员还将打印成册的《条例》送到市民手中。沿着石板路一直往西走,在公园里的一处草坪上,一只未拴绳的泰迪正在和主人玩耍。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通过询问和查询,执法人员发现该狗没有办理犬证。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登记犬主人详细信息并开出了一张“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十五日内补办。
联合执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5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马鞍山市养犬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为认真落实和执行《条例》,让文明养犬成为市民的习惯,5月9日,市犬只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全市主城区犬只管理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5月11日至24日,马鞍山市将在主城区开展为期两周的“犬只管理执法攻坚行动”。
为确保执法行动收到实效,《通知》要求各责任主体单位形成分管领导亲自抓,区属公安、城管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物业全程参与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据悉,此次行动期间,公园游园广场将采取城管+公安+园林+相关主管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居民小区将采取公安+城管+街道+社区+物业保安联合执法模式。在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行动时,执法人员将对遛狗不牵绳的犬主人运用简易处罚程序,并在处罚教育后放行。在居民小区内开展整治时,对在楼道内饲养犬只以及小区范围内遛狗不牵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对犬只坚决予以收容,对犬主人依法进行处罚。此外,对妨碍执行公务和阻碍执法的行为,公安部门也将严厉惩戒打击,并予以曝光。
文图/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陶建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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