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德玲 通讯员 温元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马鞍山市部分用地企业无法履约,继而产生违约责任。2月17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马鞍山市出台“暖企四条”,及时调整土地交易和出让合同签订、缴纳出让金及履约监管期限,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暖企四条”具体措施包括:1月24日至疫情结束期间,正在出让(拍卖、挂牌)的地块可终止或中止交易,待疫情消除后重新或继续出让;土地已成交,未签订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缴纳出让金;对已交付的宗地,疫情期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未能按期交地、开工、竣工的,疫情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据了解,对因疫情影响不能履约的地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及时通知相关权利人,积极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让企业集中精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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