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和谐迎新春,文明过大年。《马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马鞍山市文明创建步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为进一步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营造文明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展现马鞍山全国文明城市良好新形象,特向全市人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爱护环境,展现城市好面貌。持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积极配合推进居民小区、“门前三包”、农贸市场管理等“六大攻坚行动”,扮靓城市形象。时刻不忘爱护公共环境,生活垃圾不乱丢、公共场地不占用、饲养宠物不扰民,打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文明礼让,树立市民好形象。倡导文明绿色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车辆礼让斑马线,不争道抢行、不乱停车、不酒后驾车,行人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倡导文明出游,遵守社会公德,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吸烟,爱惜公共设施和文物古迹。
三、移风易俗,引领社会好风尚。倡导文明理性消费,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自觉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带头摒弃“舌尖上的浪费”。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摒弃焚烧冥纸等陈规陋习。坚决抵制“黄、赌、毒”,不酗酒、不拼酒,健健康康过大年。
四、孝老爱亲,传承传统好品德。发扬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尊重老人,孝敬长辈,邻里和睦互助。利用春节多陪伴家人,走亲访友礼轻情重。积极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力所能及为孤寡老人、残疾人、贫困家庭等送温暖、献爱心,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需要你我共同维护。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共筑美好家园,为马鞍山“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马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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