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华 通讯员 许强生) 近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顺价疏导马鞍山市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为保障马鞍山市天然气供应和安全迎峰度冬,对马鞍山市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冬供成本予以疏导。全市城区(花山区、雨山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92元/立方米调整为3.50元/立方米。此次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起恢复原价。
据了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用户主要指工商业用户管道天然气用户,《通知》中同时明确,示范园区非居民用压缩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92元调整为3.50元;博望区、郑蒲港新区非居民用压缩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35元调整为3.93元。记者同时了解到,为减轻非居民天然气用气大户成本压力,马鞍山市2017年出台的非居民用气量价挂钩政策继续有效,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为2.89元/立方米;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享受每月5立方米免费用气等。本次调价不涉及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保持不变。
据了解,此次价格疏导主要是受上游公司上调冬季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影响。据马鞍山港华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2020年冬季上游公司继续执行非居民气价冬供上浮政策,并严格按照合同量供应(超量部分需竞拍取得或燃气公司通过市场解决)。现合同内非居民气价(调峰气部分)最高上浮45%,成本压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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