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应援尽援”的服务理念,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截至9月,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90件,完成率为93.79%,刑事1218件,占比45.28%。为2710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917.1万元,其中为739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共计711.5万元。
◆加强三大平台建设,着力优化服务方式
马鞍山现有7个法律援助中心,48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部门行业工作站,551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市、县区便民服务窗口全部邻街一层,交通便利,内部设有接待咨询、案件受理、私密会谈等功能室,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基层站点普遍在户外设立了指示牌,室内建设了专门服务区,安排社区律师值班。2016年,在全省率先开通覆盖城乡的四级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系统,通过QQ视频通话技术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在线调解纠纷等服务,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开通以来,共服务群众800多人次。
◆实行全程质量管理,确保提供合格服务
制定《马鞍山市律师协会理事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开设“法律专家门诊”,安排协会理事“坐诊”。优化指派方式,成立了刑事、劳动争议等律师团,推行专业化和点援制相结合的案件指派模式。出台《马鞍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建立刑事、民事、行政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标准,规范服务行为。联合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组织开展了刑事、劳动争议案件的质量评估活动。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安排专人对案件进行监督,建立个案监督档案。建立差别化的个案补贴制度,实行优质优价。持续开展年度优秀案件评选表彰活动,弘扬律师行业公益精神。
◆推进刑事法律援助,落实司法人权保障
牵头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贯彻落实。在法院、看守所建立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被追诉人提供法律帮助。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律师协会组建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推动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办案准入制。联合市中院于今年3月在全市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试点以来,全市共办理刑事案件980件。
◆创新公众法律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印制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主题的宣传画在各行政村、社区以及学校、集贸市场等人群集聚地张贴。联合工青妇老残等单位和部门利用重要节日组织开展针对特定群体的公众法律教育活动。牵头组织成立了市直机关法律援助党员志愿服务专业分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纵深行”活动,走进村、社区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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