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永霞 通讯员 程铭)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批准合肥市等9市制定地方标准的通知》,公布了获得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标准制修订资格的城市名单,马鞍山名列其中,成为全省首批获批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的城市之一。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和发布,并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统一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规定,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 此次除马鞍山外,获得全省首批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的城市还有合肥、池州、宣城、阜阳、蚌埠、淮南、芜湖、黄山等。
据介绍,马鞍山获批地方标准制定权,将有助于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地理标准保护产品范围内形成一批“马鞍山标准”,助推全市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公共服务有序规范、社会治理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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