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莹通讯员朱莉)9月20日,市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桂林主持会议,市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市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修订后的《马鞍山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研究确定市级中央转移支付司法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建设和谐稳定社会、健全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会议指出,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进一步“升温”;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及时救助到位、救助宣传到位、衔接配合到位、业务培训到位、指导监督到位,让当事人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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