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新闻 含山新闻 和县新闻 当涂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新闻 > 正文

中秋国庆来临,不忘禁放烟花爆竹 对违法燃放的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马鞍山日报 2018-09-15 10:39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张莹通讯员陶建靖)中秋、国庆两节将至,过节、结婚、开业、搬家等庆典活动也将随之增多。市禁放办提醒广大市民,欢度佳节的同时,也要谨记遵守《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从我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从市禁放办获悉,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已于近日下发《关于开展中秋、国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禁放区政府(管委会)提前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巩固前期禁放工作的战果,为两节期间开展的专项行动营造氛围。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部署,各司其职,认真抓好落实,宣传要做到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地;要注重宣传方法的灵活性,强化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大对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力度,全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放、减少城市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认真落实关于全省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相关政策要求,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带头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带头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劝阻广大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带头引导身边的亲属和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根据5月1日起施行的《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花山区、雨山区、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全年所有时间一律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对违法燃放行为,公安、城管等部门会按照职能分工依法予以处罚,实行一案多查,顶格处理。对违法燃放的当事人,一律予以罚款、拘留、曝光;对阻碍执法的行为则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燃放的要被双重处理。

新闻推荐

马鞍山农商银行携手蚂蚁金服助力农村普惠金融

本报讯(记者胡晓华通讯员金松)9月12日上午,马鞍山农商银行与蚂蚁金融服务集团(简称蚂蚁金服)举行签约仪式,由马鞍山农商银行发...

马鞍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马鞍山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中秋国庆来临,不忘禁放烟花爆竹 对违法燃放的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