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令琪通讯员杨雨姗)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经开始了,9月1日至11月30日为参保缴费期。今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有所提高,个人缴费每年调整为220元。
据了解,今年,马鞍山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同步调整为220元∕人。其中,城镇低保、重症残疾人员等特殊缴费人群仍享受相应的参保优惠政策,即在校学生为每人每年20元、城镇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为每人每年30元、其他城镇居民为每人每年60元;属于用人单位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其缴纳的参保费用,有条件的可给予适当补助。属于农村低保、重症残疾人员和城乡五保、孤老、孤儿免费参保。参保时须提供本市低保证、残疾证与残联部门出具的重症残疾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可享受相应的参保优惠政策。据市征缴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缴费标准提高的同时,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托底保障能力,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
参保缴费期间,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新生儿仍实行“落地”参保,即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当年度的参保费用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60日后至1年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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