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陈义山通讯员杨明友谢才婷报道9月6日下午,和县鸡笼山林场管理人员将一只误闯进农家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放归大自然。
9月3日上午,郑蒲港新区姥桥镇三板桥一居民家闯进一只“怪鸟”,房东见状遂上前将其捉住(上图)。“这只‘怪鸟\’的羽毛黑白相间,双翅展开有80公分,体重足有1.5斤。”房东介绍说,因怀疑是受国家保护的珍稀鸟类,随后向警方报警。
“接到群众报警后,我们立即赶到现场。经现场检查与鉴定,‘怪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据和县森林警方介绍,凤头鹰属中型猛禽,主要以蛙、蜥蜴、鼠类、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也吃鸟和小型哺乳动物。
和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凤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希望有更多的市民加入到保护鸟类的行列,一旦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要主动报警,千万不能随意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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