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编造各种虚假项目,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发布广告、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编造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三、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
1.主导型。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
2.参与型。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四、警惕以下行为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五、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1.三查、两配合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者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2.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3.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电话举报:0555-2476700
信件举报:马鞍山花山路152号科技大厦泰康人寿马鞍山中支
电子邮件举报:ahtaikan-glif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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