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黄莹通讯员柴家峰
5月15日,马鞍山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为全面落实《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各地各校对少数教师有偿补课进行了严肃查处。此次《通报》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共有2例。
两名教师“顶风作案”被查处
《通报》中提到,马鞍山市湖东路第二小学劳务派遣教师王幼敏,2018年5月6日在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有偿补课被查实。王幼敏在2018年4月市教育局出台《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文件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花山区教育局和学校责令王幼敏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给予记过处分,扣发当年奖励性工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鉴于王幼敏为中共党员,花山区教育局党工委根据有关规定报花山区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马鞍山市成功学校教师张闯,2018年5月12日在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有偿补课被查实。张闯在2018年4月市教育局出台《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文件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马鞍山市成功学校责令张闯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扣发当年奖励性工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解除与张闯的劳动合同关系。
《通报》要求,各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及时将通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切实让广大教师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着力推动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最严“禁补令”下勿存侥幸心理
有偿补课严重损害了教师形象和师生关系,对于很多普通家庭来说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家长苦不堪言。4月25日,马鞍山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动员暨新闻发布会,正式印发了《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并从5月1日起启动有偿补课治理专项行动,实行拉网式自查,常态化巡查,实行最严的规范、最严的核查、最严的惩处,被称为马鞍山“史上最严禁补令”。
《规定》所指的中小学教师包括马鞍山市范围内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学生实践基地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指的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有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及其他节假日,在校内、校外及其他任何场所给学生进行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课补习、音体美特长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培训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以其他方式从事或变相从事有偿补课,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行为的5种情形。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汪昌斌表示,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形成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建立起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全市教育政治生态。
对于有偿补课,广大市民也可以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555-2407900,2473336,对于举报,市教育部门和各县区教育部门将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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